自治区档案馆贯彻落实《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见行见效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4-11-06点击数(75)

    日前,国家档案局颁布第22号令《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系统地对电子档案的生命周期全流程进行要求和规范,是深化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电子档案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扎实推进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近日,自治区档案馆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信息化平台应用专题培训会,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办法》,推动档案信息化平台前端人工操作向后台“自动捕获、自动转换、智能推荐”工作模式转变,打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全流程管理“最后一公里”,探索档案赋能新质生产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等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自治区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自治区档案局馆协同研究制定《自治区档案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着力推进自治区档案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加快实施自治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云平台项目,以信息化驱动档案工作走向现代化。积极开发部署电子公文预归档模块,健全完善电子文件归档机制,不断优化电子档案管理流程,有效推进区直机关单位电子档案在线归档的标准化、规范化应用,逐步形成电子档案全生命周期高效管理体系,加速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向数据化数智化转型升级的进程。

    下一步,将发挥档案局馆协同联动机制的统合作用,促进档案数字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建共享,推动电子档案数据赋能,实现档案高效服务新提升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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