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从即日起向社会开放新疆艺术学院档案1187件。主要涉及学籍档案、毕业生分配、人员调动介绍信等相关方面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明来馆查阅利用。利用者也可以登陆新疆档案信息网查询开放档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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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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