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自治区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评议工作已结束,经评议委员会评议,共评出拟奖励项目2项,现予以公示。
拟奖励项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争议期,对项目有争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推荐部门向自治区档案局提出。自治区档案局将对争议项目调查核实并进行处理。争议期结束后,自治区档案局将印发奖励通知。
联系电话:0991-2381327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档案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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