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档案局与兵团档案局建立兵地融合档案合作联系工作机制

作者:王娟来源:档案局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7-18点击数(8348)


为更好地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进一步加强兵地联系,深化兵地融合,促进档案合作,共同做好兵地档案工作, 7月10日,自治区档案局与兵团档案局举行兵地融合档案合作联系工作机制协议签约仪式,建立档案合作联系工作机制。自治区档案局、兵团档案局主要领导和处室负责人20余人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档案局与兵团档案局建立兵地融合档案合作联系工作机制 第 1 张


经多次商谈、交换意见,自治区档案局与兵团档案局在共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共同推进档案业务发展,共同推进档案人员、学术等全方位交流与进步上达成了广泛共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互邀人员参与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兵团档案局行政执法工作,兵地档案部门决定互邀人员参与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这种方式,学习、借鉴自治区档案执法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明确权责,提高和规范兵团档案执法监督检查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档案业务学习交流机制。互邀档案局领导出席每年召开的全疆(兵团)档案工作会议(局馆长会议),加强交流,增进互补,共同促进档案业务工作的开展;互派人员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每年自治区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时将兵团纳入业务培训范围,给予一定的培训名额。兵团档案局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时,邀请自治区档案专家授课;吸收兵团档案系统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档案学会,参与《新疆档案》编委会的编审工作,共同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共同推进档案业务开展,共同推进档案学术进步;邀请兵团相关人员参加全疆档案业务工作会议。三是建立档案人才交流机制。将自治区档案专家纳入兵团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库,参与兵团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兵团档案局选派人员到自治区档案局学习交流档案业务工作。

自治区档案局与兵团档案局建立兵地融合档案合作联系工作机制,是兵地档案部门多年合作成果的进一步拓展,是继往开来、开创兵地融合档案合作新模式的创新之举,为深化兵地融合,促进档案合作,共同做好兵地档案工作,实现兵地档案部门合作共赢建立了新的良好开端。(档案局办公室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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