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完成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3-10-25点击数(6104)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接受了国家档案局组织的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评价组由5位专家组成,宁夏回族自治区档案馆副馆长李亚文任组长。国家档案局馆室司综合馆处一级调研员韩乐等参加评价工作。

    在业务建设评价汇报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馆长童鹿汇报档案馆业务建设情况,国家档案局馆室司综合馆处一级调研员韩乐宣读工作纪律,国家档案局、评价专家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三方签订承诺书,随后,专家组组长李亚文代表专家组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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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报会后,专家组恪守工作纪律,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细致的专业精神,严格按照《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开展现场走访、依据性材料审核、实地查看、专家组合议等工作。对照建筑与设备、经费与人员、基础业务、开发利用服务、上级部署落实情况五个方面要求,逐条逐项审查依据性材料,深入实地查看了档案查阅大厅、展厅、中心控制室、中心机房、消毒室、特藏室、库房、技术用房、数字化工作场所等地,对档案馆各项业务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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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国家档案局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开展业务建设评价,是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指导下,自治区档案馆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工作要求,将迎评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全面系统推进档案业务建设的指挥棒、方向标、检测仪,作为提升干部档案业务能力的平台。把业务建设评价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一把手工程,建立由馆长任组长的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周一汇总、半月一督促、一月一研究、督查推进和任务“挂销号”工作闭环机制,形成全馆统筹、全员参与、全面落实的工作局面。通过在实践中更好把握档案业务建设本质属性、内在规律和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了评价工作对档案业务建设的引领、指导、推进作用。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三个走向”为遵循,聚焦“四个好”“两个服务”目标任务,不断推进“四个体系”建设,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各项业务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与发展。下一步,我馆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业务建设评价为契机,积极推动国家档案局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全面整改,促进全面提高、全面规范,以评促建、评建结合,推动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利用、安全体系建设再上新水平,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中作出档案新贡献、展现档案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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