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档案存史资政育人功能,充分发挥自治区档案馆作为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员教育基地、自治区党委党校(新疆行政学院)现场教学基地等社会教育基地的作用,让社会各界走进档案,了解档案,沉浸式感受档案文化的独特价值,现将自治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展厅预约参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展览内容
1.“百年恰是风华正茂”主题档案文献展;
2. “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
3. 新疆丝绸之路档案文献展;
4.弘扬红色传统·传承清廉文化——廉洁文化档案展;
5.天山作证——新疆民族团结历史档案文献展。
二、参观时间
法定工作日正常接待参观。开放时间为:冬季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夏季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
本馆遇有重大活动或重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需要临时闭馆,届时将告示公众。
三、预约方式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实行实名制预约免费参观,需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
1.电话、传真预约。与档案馆开发利用处联系,联系电话0991-2388522,或发送传真至0991-2388509。
2. 网站预约。登录“新疆档案信息网”(http://www.xjaa.gov.cn/),通过查档服务—预约观展进行预约。同时,可在线参观网上展厅。
3. 微信公众号预约。扫描二维码,关注“新疆档案”微信公众号,通过档案服务—预约观展进行预约。
“新疆档案”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注意事项
1.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需携带公函、个人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军官证)按预约时间在前台登记后方可入馆参观。
2. 参观者需自觉接受安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械具等危险物品入馆。
3. 学龄前儿童、高龄老人、行动不便者须有成年人陪护入馆参观。展馆空间较为密闭,心脏病患者、孕妇或有其他不适宜症者不建议前来参观。无行为能力者、限制行为能力者、衣冠不整者、酗酒者、吸毒者、当天体温异常者谢绝参观。
4. 参观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展厅规章制度,禁止将违反国家法律的政治、宗教宣传品及商业印刷品、旗帜标语带入场馆。请文明有序参观,展厅内请勿吸烟、饮食、大声喧哗、趴扶展柜玻璃和触摸展览模型和展品,禁止随意走动或不经允许脱离参观区域。
5.展厅里禁止拍照、摄像、直播;如在场馆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讲学、研讨、调查、摄录等活动,须提前向本馆申请,依照规定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
6.参观车辆在停车场指定位置有序摆放,请勿在禁停区乱停乱放,除登记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允许进入。
7.如遇紧急突发情况,须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
8.单位、组织及个人预约后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来馆参观,请提前一天告知本馆。
五、参观地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鹅湖路567号。
欢迎社会各界来馆参观展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员教育培训、主题党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其他教育实践纪念活动,我馆将竭诚为参观者服务。
自治区档案馆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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