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法治沃土 赋能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档案馆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法实施条例》学宣贯工作

作者:司楠来源:发布时间:2024-04-15点击数(2490)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自治区档案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全国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档案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全面营造学宣氛围,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持续纵深发展。

    一、坚持学习赋能,在增强“内动力”上下功夫。聚焦档案主责主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实施条例》精神,切实强化档案法治意识,有效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联系实际学。将《实施条例》作为年度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辅导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结合岗位职能深学细悟,对标对表新要求,切实把条例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系统跟进学。通过新疆档案信息网、“新疆档案”微信公众号和协同办公平台等媒介,设置普法教育专栏,即时推送专家解读文章和宣传释义视频等学习内容,确保学懂弄通悟透条例内涵精髓。营造氛围学。利用档案开放日、红色研学、法治基层行等契机,通过专题讲座、小微展览、趣味竞答等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实施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全面营造知悉条例、遵守条例、运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实践赋能,在打造“硬实力”上见成效。对标《实施条例》,持续推进档案工作法治化建设,切实履行好档案法及《实施条例》赋予的职责义务,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深入全面地做好档案“四个体系”建设,确保新规定、新机制在实践中落地见效,在运行中发挥刚性作用。围绕优化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档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党管档案工作的体制优势,局馆协同积极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研究制定推动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生活等领域的档案工作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推动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构建国家记忆工程,丰富档案资源体系。在持续做好“两类档案”归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聚焦“八大产业集群”建设、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乡村振兴工程,完善协同协作、提前介入工作机制,确保重大产业项目档案收集管理齐全完整、安全规范。围绕资政育人和服务民生,拓宽档案利用体系。立足档案资源区域优势,深挖馆藏红色档案中的初心使命,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发挥档案文化特殊功能,实施“文化润疆”工程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开放民生档案目录审核公布,深化档案利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档案利用制度,拓展民生档案跨馆异地利用范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围绕风险防控和转型升级,筑牢档案安全体系。充分发挥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国家重点档案文献抢救保护的研究和实践。加强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持续做好重要电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绝对安全。加快档案信息化转型步伐,创建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推进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赋能新质生产力贡献档案力量。 

    三、坚持创新赋能,在展现“新风貌”上求突破。以贯彻落实《实施条例》新规定新要求为契机,聚焦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功能,积极探索新时代档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守正中实现新发展,在创新中实现新突破。实现档案保护新成效。持续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数转模缩微、档案仿真复制、脱酸等文献抢救和保护工作,建立酸情风险等级数据库,用研究成果服务新实践。推出编研开发新成果。围绕庆祝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文化润疆等重点工作,提供档案资讯和参考建议,真正把“档案库”变成“思想库”。打造服务社会新功能。推出更多档案文化精品,制作新疆丝绸之路档案文献流动展及线上VR展厅,拍摄“兰台新语”系列短视频,打造档案文化体验新阵地。形成开放利用新举措。紧扣档案服务民生导向,积极探索档案服务社会新模式,依法做好档案开放利用工作,提高档案开放工作效率,合理简化档案利用手续,多措并举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初心如磐践使命,奋楫笃行启征程。自治区档案馆将持之以恒对标对表“四个好”“两个服务”目标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把贯彻实施档案法和《实施条例》引向深入,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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